编者按:
残疾人精准康复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开展以来,怀来县残联工作思路清晰,措施有力,进一步加强康复服务体系和制度建设,积极创新服务模式,不断丰富服务内容,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经费使用效益,各项康复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康复服务率位居全市前列。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怀来县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补贴项目以来,已救助89名符合补贴标准的贫困精神病患者,补贴资金61629.05元。
现将《怀来县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补贴项目实施办法》转发你们,请各县区残联认真学习借鉴,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潜心钻研,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以强有力的措施抓好年度各项康复工作落实,梳理总结并积极反映康复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形成一套真有效、管长远的工作机制,推动全市残疾人康复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怀来县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补贴项目实施办法
为更好的完成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逐渐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针对精神残疾精准康复项目需求,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时间
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为持证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门诊服药补贴。
二、补贴标准
标准一:针对参加城乡医保的持证残疾人,县残联按照残疾人报销后自费部分的60%报销。
标准二:针对未参加城乡医保的持证残疾人,县残联按照残疾人自费部分的60%报销。
三、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1)持有《残疾人证》的怀来县户籍残疾人;(2)经具有医疗资质的精神科医生确诊,目前确需服用药物的精神病患者;(3)患者本人或法定监护人自愿申请并同意接受补贴。符合上述条件且持有残疾人证者优先安排。
补贴原则:(1)面向贫困精神病患者;(2)按比例对患者门诊服药自付部分费用给予补贴。
四、职责分工
(一)残联 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负责补贴对象审定、定期审核并向定点医院拨付经费等工作;负责项目的日常监管、统计汇总、上报项目进展情况。
(二)定点医院 对申请服药补贴对象进行诊断,制定治疗方案,根据病情需要发放药品,并做好病情监测;执行医保政策;制定工作制度,对补贴药物实行严格管理;配合残联做好项目有关登记、汇总、经费管理和随访等工作。
(三)居(村)民委员会康复协调员 对首次发病的患者,及时登记造册;协助做好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补贴和医保报销的申请工作,督促患者服药;组织稳定期患者开展工(娱、农)疗、技能培训等康复活动。
五、工作流程
——制定方案 县残联负责制定项目实施办法,成立由残联和定点医院联合组成的项目管理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制度。
——确定定点医院 确定有精神科并在医保定点范围内的医疗机构作为本项目实施的定点医院;与定点医院签订协议书,明确责任。
——确定补贴对象 凡符合补贴条件的贫困患者,经精神科专科医院确诊后,经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填写《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补贴项目申请表》(附表2),经街道(乡镇)审核符合条件后,上报县残联,由县残联审核确定补贴。县残联负责将《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补贴项目申请审批表》保留并存档。
——就诊 受助的精神病患者凭审核通过的《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补贴项目申请表》到定点医院定期就诊;精神科医师为患者建立门诊病历,根据患者实际病情,按照控制医疗成本、提高治疗效果的原则,采用适宜的精神科治疗药品并进行必要的常规检查,确定患者定期就诊时间。对因各种原因中止定期领取药品的患者,定点医院应及时上报至当地残联,及时调整补贴对象。
定点医院精神科医师每年对受助对象进行一次服药疗效评估,填写《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补贴项目服药疗效评估表》(附表3)并存档。
——结算 定点医院负责保存患者每次领药处方底联及医院代缴费单据,定期汇总,与当地残联结算。定点医院负责将患者每次检查和用药的种类、剂量、费用记入患者本人的个人档案。当地县残联负责审核医院提供的结算凭据、医保报销单据和患者的领药记录,确认无误后及时向定点医院拨付补贴资金。
——登记统计 项目执行定点医院负责每年集中填写一次《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补贴项目登记表》(附表4),于当年年底上报至县残联。同时将接受项目人员录入到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系统中。
六、经费管理
项目经费必须专项管理、单独建帐、专款专用。县残联对定点医院要进行动态管理和指导,严格审核医院各项费用单据和工作记录以备检查。县残联收付资金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保存各类凭据,不允许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拨付医院,由医院自管,更不允许直接把费用发给补贴对象。定点医院要设立专门台帐,保存记录病人的发药情况,集中保管病人门诊病历,全程监管病人服药,发现因各种原因中止定期服药的患者应及时上报县残联。
七、工作要求
县残联要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切实组织管理好项目实施工作,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实施。定点医院要加强精神病人服药后不良反应的监测,避免产生副作用和药物中毒现象,要建立专门的医疗质量保障机制,明确责任人,及时处理患者的药物不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