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民政厅等14个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民〔2021〕74号)要求,11月20日,由市残联康复部牵头,卫健委、民政局配合组成专家组,依据河北省残联办公室印发的《河北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机构标准及认定办法(试行)》(冀残联办函〔2017〕87 号)《张家口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机构标准及评审认定办法(试行)》(张残联字〔2018〕31号)规定,对服务机构开展评审认定工作。经专家组认真严谨的考核评定,认定市民政事业服务中心下属市儿童福利院符合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的认定标准,同意纳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